近日,《企業觀察報》記者龐可就如何改善民生人壽、信泰人壽、正德人壽等保險業公司治理困境的話題,對我國著名國資研究、戰略咨詢及民企研究專家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公司董事長安林博士進行了專訪, 在該文中安林博士所給出了五點建議均被采納,故我司將本篇發表于企業觀察網等多家媒體的文章《 險企遭罰后的治理反思》轉載如下:
險企遭罰后的治理反思
《企業觀察報》記者 龐可
民生人壽保險公司(簡稱“民生人壽”)遭到保監會出具的高達46萬元罰單。資本虛增、償付能力造假、投資承保不規范、高管任職不走流程……諸多“罪名”都暴露出民生人壽存在的一系列治理問題。
險企治理亂象多
董事會缺乏獨立性。作為保監會直管的唯一一家民營保險公司,民生人壽的公司黨委書記和黨委成員由保監會黨委直接任命和管理。由于直管身份的存在,在民生人壽,保監會和董事會同時有人事任免權。
股權變更頻繁。從2006年至今,民生人壽經歷了七次股權變更。股權的不穩定性使資本更注重短期收益,不利于公司長期治理。直至最后一次股權變更,民生人壽才形成了完全控股的格局,目前,持股5%以上的前三位股東均為萬向旗下公司。
高管動蕩不安。現任總經理魏均勇于2010年開始履職。此前五年間,民生人壽總經理連換三任。王耀華與段景泉均因業績不佳被免職。民生人壽董事會是否制定了清晰的、符合實際的戰略目標,是否對聘用人選有明確要求等問題都遭到質疑。
高管履職不規范。根據今年保監會出具的監管函,一位自2011年4月起擔任民生人壽某分公司銀保協管的魏姓責任人,實際擁有與分公司總經理助理相同的管理職權,總公司未就其履職申請任職資格核準。事實上,這并非民生人壽唯一一樁因履職不規范遭受的處罰。總經理魏均勇受聘為總裁后三年間都未獲得保監會任職資格;自2009年就擔任民生人壽股東監事的劉永行至今未取得保監會核準的任職資格;目前擔任獨立董事的馬云和夏斌至今也未獲保監會核準。
獨董發揮作用有限。民生人壽目前設三名獨董:阿里巴巴集團主席和首席執行官馬云、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北京中和應泰財務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唐林林。根據保監會的監管函,馬云在2010年被選為民生人壽獨立董事,此后該公司共現場召開4次董事會會議,獨立董事馬云均未出席,公司未予以撤換。
民生人壽只是民營保險公司的縮影。保險業公司治理有待完善已是共識,其問題也與民生人壽如出一轍:從保監會出具的監管函來看:正德人壽虛增實際資本,償付能力不足,其股東幾度易手甚至因股權轉讓產生糾紛,公司高管亦頻繁變動;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償付能力不足;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被指制度建設不完善、執行不嚴格、系統管控不健全、服務承諾管理不扎實等問題;安華農險的“十二五”規劃3年經歷了8次修改,均未經過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且未向保監會上報;中郵人壽原董事丁奇文,在2011—2012年召開的10次董事會會議中,8次未親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安華農險在未提請股東大會審議的情況下,對高管實施獎勵方案、發放獎金……
治理避免雙重管理
種種治理問題導致險企經營穩定性存在風險,而企業平穩運營是決定險企是否具有償付能力的關鍵因素,可見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但目前,保險公司的治理問題層出不窮,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曾指出,保險公司治理改革仍處于“進行時”。要改善險企公司治理困境,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安林建議:
首先,明確監管單位職責,避免雙重管理。保監會屬于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職責是對保險企業的資質進行審核,對其合規性進行監督,不應參與企業的人事任免權。
其次,董事會人員設置遵循市場規律。例如民生人壽除現任董事長魯偉鼎之前的歷任董事長均來自工商聯,而并非來自于股東方,此舉違背市場規律,違背了董事會是代表股東利益的根本。
第三,落實董事會制度。董事按規定參加董事會會議是履行董事職責的基本方式。如果隨意缺席董事會會議,不委托、不說明,說明他們未盡到基本的職責,難以擔任起決策、監督等職責,應予以撤換。
第四,敦促獨立董事履職。保險公司負債經營以及社會影響范圍巨大的特殊性,使得社會對保險公司“穩健規范經營、會計信息真實、償付能力充足、防范經營風險”等方面的要求更加嚴格,對獨立董事監督作用需求更為迫切。但諸多險企獨立董事成了掛名董事,不開會、不履職。險企對此不應持“包容”態度,而應從制度規范、激勵機制等方面,促進獨立董事履職。
第五,發揮監事會作用。目前的保險公司中,監事會發揮作用有限。以民生人壽為例,七名監事中,有三名職工監事,三名股東監事中尚有一人未取得保監會任職資格。將監事會人員和職權落實,當面對董事履職不規范、董事會未定期召開、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時,監事會應向保監會匯報。
作者:北京求是管理咨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