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管理學博士)
2014年之后,在新的改革框架下,國資委將或消亡或發展成全國性的企業國資監管者。
十八屆三中全會指明了未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國有企業要推行國有資本管理機制,向市場化方向改革;而國資委不能直接管國有企業,要做干凈出資人,設立若干家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就我10年來從事國資系統和國企管理咨詢、研究的體會看,國有企業要深化改革,出路不僅在于企業自身,而更在于管理企業的體制——國資體制,它如今已經成為國有企業進一步改革和發展的障礙。
這種國資體制包括兩部分,一是國資委及其定位;二是國有企業和國資委所處的國資環境。未來國資委的去向和國有企業改革的走向,就取決于這兩部分。
“中國企監會”呼之欲出
未來模式下,國資委或消亡或發展成為全國性的企業國資監管者,也就是“中國企監會”。當然,也可能同時成立中國企業國有資本投資控股公司——“中企投”。其類似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出資設立,董事可由來自原國資委、財政部、中央組織部等部門的人士擔當,由中國企監會監管。
未來,無論是“中企投”系統的企業國有資本,還是“省企投”體系的企業國有資本,也無論是原國資委系統的企業國有資本,還是其他出資人系統的企業國有資本,都將由“中企投”行使股東權利。同時,政府之于企業的市場行為,則為“中國企監會”所監督。
治理結構仍值得關注
國有企業今后往哪兒走?當然是往市場化方向走。但這需要健康的國資環境。
國資委自2003年成立以來,應該說在市場化建設上做出了較大的努力,如推行董事會試點和規范。但具體怎樣貫徹三中全會精神,讓“市場”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聘和管理上”發揮“決定性”作用,克服和改變現實中的國企董事會不能依法擁有經理聘任、解聘權,以及政企關系“黨企化”,黨管干部“操作化”等關鍵問題,我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看不出來。
“國有企業要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這一表述,讓人深感隱憂。同時,對“權利”與“權力”等均沒有涉及。因此,我對于來自國有企業董事會、獨資股東之外的行政權力、政治權力,如何在“市場”發揮“決定性”下發揮作用,還極為關注。
2014管理風向標
Q:國有企業市場化選聘領導人,是國有企業改革中極為困難的一環。您如何看這一改革的價值和成功幾率?
A:取消國企領導者的行政級別,然后通過市場化的手段選聘,是用人機制改革的關鍵一環,是政企分開的一把鑰匙。但未來能發展到何步田地,要看改革者的決心和勇氣。
來源:《中外管理》雜志
作者: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