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清單》)正式印發,標志著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邁出重要步伐。5月9日,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安林博士接受采訪,談及自己對《清單》的看法,解讀《清單》亮點。
今年4月19日,國務院印發《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分類開展授權放權等改革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國有企業要加大授權放權,激發微觀主體活力。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認為,制定《清單》是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由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依法確立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的具體要求。 多位業內人士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清單》是國資委的一場“自我革命”,體現出國資委“闖關奪隘”的勇氣和擔當;同樣對企業健全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成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記者注意到,共有5大類、35項授權放權事項被列入《清單》,包括規劃投資與主業管理(8項);產權管理(12項);選人用人(2項);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工資總額管理與中長期激勵(10項);重大財務事項管理(3項)等。 不同于往年,今年出臺的授權放權清單對相關條件和程序作了進一步明確。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清單》的每項授權都務求條件明確、程序細化、權責清晰,確保授權放權在實際工作中能夠操作,切實把授權放權真正落下去。 比如,《清單》全面取消了事前備案的程序,要求在實踐過程中,除干部管理外,不能再有“事前備案”“事前溝通一致”“備案同意后實施”的情形。 “與此同時,強化分類授權,確保授權放權精準到位。”國資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清單》提出的授權放權事項,并不是“一攬子”“一刀切”地直接授予各中央企業,而是根據各中央企業的功能定位、發展階段、行業特點等實際,將授權事項分為四種類型,包括適用于各中央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21項;適用于各類綜合改革試點企業(含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創建世界一流示范企業、東北地區中央企業綜合改革試點、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企業等)的授權放權事項4項;適用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6項;適用于少數特定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4項。
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安林認為,通過實行授權放權的”分類管理”,不同范圍、不同程度地擴大了中央企業及其所屬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有利于增強企業經營活力。 在安林看來,《清單》中值得一提的亮點是,對各中央企業,支持其所屬企業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的原則,采取公開遴選、競聘上崗、公開招聘、委托推薦等市場化方式選聘職業經理人,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支持其所屬企業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總水平由相應子企業的董事會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參考境內市場同類可比人員薪酬價位,統籌考慮企業發展戰略、經營目標及成效、薪酬策略等因素,與職業經理人協商確定,可以采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
“《清單》拿出了許多“真金白銀”的改革舉措,針對的都是企業關心的重點關鍵問題,措施精準、程序清晰、操作性強,是真授權,真放權。”國家電投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魏鎖對《清單》給與了高度評價。 “對企業來說,更像打了一針改革的’興奮劑’”。魏鎖認為,這次授權放權,在主業管理、產業進退、資本運作、公司治理、集團管控、中長期激勵機制建設等一系列改革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方面,為中央企業特別是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進一步“松綁”、“解穴”,對國家電投貫徹落實習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國家能源安全新戰略、加快建設世界一流,將起到極大的促進和保障作用。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會長,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會長宋志平告訴記者,《清單》聚焦企業的重點關切,授得非常精準,都是企業改革發展最為迫切的點位,解決了企業“痛點”。 宋志平說,《清單》在產權管理、投資計劃、主業管理等方面都有具體授權事項,有利于投資公司推動國有資本有序進退,實現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和布局優化,促進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 在激勵機制上,《清單》提出支持中央企業在符合條件的所屬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股權激勵、探索更加靈活高效的工資總額管理方式、授權董事會審批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類企業的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等等,都將進一步激發微觀主體活力,推進內部機制改革。宋志平指出,這些授權事項內容具體、程序清晰、態度明確,能落地、可操作,充分體現了“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的改革要求。
國資委根據國務院授權,代表國家對中央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同時也承擔著專司國有資產監管職責和負責中央企業黨的建設工作職責。 《清單》的出臺對國資委的職責定位將產生哪些影響?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回應稱,根據中央關于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的要求,開展授權放權,就是要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干預,更多依靠公司治理結構開展工作,以管資本為主履行好出資人職責。同時,還要落實授權和監管相結合的要求,并確保將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到改革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宋志平告訴記者,《清單》充分體現出國資委由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的改革方向,“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系不能簡單理解成 “以監督為主”, 應該是監督和管理兩個方面。監督的同時更要注重管理,管理不是管住管死,而是要管好。加強監管不應該片面強調監督功能,而應該同時把重點和主要精力放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發展上來。 宋志平認為,《清單》在管好、放活方面前進了一大步,同時加強了授權定期評估、調整收回等監管機制,真正實現了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放活與管好相統一。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管理學院執行院長柴寶勇強調,《清單》加大對國有企業授權放權力度,這表明國資委在進一步減少對國有企業的直接干預,而主要通過制度供給、政策調節等方式來管理國有企業,讓國有企業發展更加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在市場經濟中占據主體地位。柴寶勇解釋說,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就需要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政府應避免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這其中制度是關鍵,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的頒布,顯然有利于完善國有企業管理制度和現代企業內部治理制度。
作者: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