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化才是國企出路
文 | 安林
日前,全國兩會順利閉幕。閉幕后,經過全國人大修改過的《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正式發布。報告對國有企業的定位和改革做出了明確要求:“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深入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按照我的理解,這就意味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背景下,市場應該成為配置資源的主要因素,資源效率應該成為企業競爭能力的主要衡量指標,而不是經濟成分,資源效率應該成為國有資本進退、流動的決定因素。通過市場化,提高資源效率應該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目的。
但是,兩會前后,不斷有與兩會報告不一樣的聲音冒出?!皣笏接谢保蔀椴簧偃私o中國經濟發展開出的藥方。很顯然,這一觀點與兩會報告中所說的“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相違背,也與《憲法》不符——憲法第七條規定:“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P>
筆者根據多年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追蹤咨詢與研究,堅持認為:“私有化”不應是中國國企改革當務之急的首選項。按照兩會要求,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下面四個問題值得重視。
一、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亟待完善。雖然黨的十六大確立了“統一所有,分級代表,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務院及全國縣級以上政府成立的國資委,但這一體制并沒有涵蓋國家所有領域的國有資產。盡管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提出要求:繼續“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制度”,但時至今日,改革并未破題。
二、國有、私有、民有認知亟待厘清?!皣小笔侵?“公有”,與“非公”或“私有”對應,卻非與“民有”對應。換言之,“國有”并不與“民有”對立。“民有”應該是一種“社會所有”。國有企業,通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整體上市,為國內外股民所持有,旨在實現“民有”;私營企業,同樣也在通過股改或上市,實現“民有”??梢?,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隨著它們的成長壯大和發展,都必然會呈現出“國進民進”或“私進民進”的社會態勢。
三、國企法人治理機制亟待健全。筆者一直認為:“市場化”才是國有企業改革的必由之路。而要實現“市場化”,國有企業首先就必須要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機制,這也是當前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國務院國資委自2004年以來一直在為此而努力、試點與探索??梢灶A見,公司治理充分發揮作用之時,定是國有企業市場化、商業化運作之日。
四、國企功能地位作用亟待正視。我國《憲法》規定: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據此,作為國有經濟主要成分的國有企業,國家不僅有做強做優的責任,更有做強做優的使命。失去“國有企業”這一核心、關鍵而又重要的抓手,國家不能控制國民經濟命脈不說,最擔憂的恐怕是公有制經濟主體地位和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將難以復保。
總之,當下事關國有企業改革甚或國有經濟發展的選項,既多且重,既有刻不容緩的,也有富有挑戰的。這些選題的解決,都是釋放和解放國有企業活力的根本前提和保障。國有企業根本沒到非要一“私”了之的地步。當然,國有企業決不能簡單地被一“私”了之!
筆者以為,我國國有企業的出路,如其說在于“私有化”,不如說在于“市場化”。市場化,既體現了國資體制完善的方向,又體現了國進民進的發展方向;既體現了現代企業訴求的方向,同樣更體現了國有經濟興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