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企業觀察報》記者余智梅就“國企紀檢如何監督同級黨委” 的癥結性問題,對我國著名國資國企研究、戰略咨詢專家,我司董事長安林博士進行了采訪。安林認為:企業體制內的反腐,不能生搬套用政府體制下行得通的那一套。企業體制內利用紀委書記反腐是不對路的。政府體制宜用行政、政治的方式反腐;企業體制下則應用市場、治理的方式反腐。
來源:企業觀察報 作者:余智梅
近日,加強國企紀檢監察工作再次被提上日程。
8月27日,國務院國資委紀委召開全國地方國資委紀委書記研討會,要求各級紀檢機構要加強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
9月13日,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也分別從內部和外部兩方面要求加強紀檢監察監督工作,完善監督制度,增強制度執行力。
過去,各級紀委如何監督同級黨委,是整個紀檢監察體制的癥結性問題。黨組領導下的紀檢組、黨委領導下的紀委,其人、財、權都在同級黨組、黨委手里,很難去監督黨委書記和其他高管。專家認為,此次國資委再次強調加強同級監督,但破除同級監督難題還需跨越三道檻。
人事之難:如何打破任命的牢籠
針對“同級監督”的難題,中紀委多年來在嘗試破解。十八屆三中全會后,中紀委提出建設雙重領導體制,主要體現為“兩個為主”,一是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二是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專家認為,這實質上是強化了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直接領導,弱化了同級黨委的影響。
2014年以來,中央紀委多次強調要全面落實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也就是實現派駐的“全覆蓋”。
在此背景下,國資委也提出,要探索開展向央企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試點工作,強化對在駐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
2014年7月15日,國企四項改革試點正式啟動,其中一項就是國資委開展向中央企業派駐紀檢組試點工作。這也是眾多紀檢人員較為認同的一個方式。
據企業觀察報記者了解,一年來,大部分央企的紀委書記或紀檢組長已經有所調整,由中紀委、中組部、國資委派駐進入企業。其來源主要有兩類:一是由國家機關進入央企任職;另一類則是央企與央企之間交流任職。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認為,過去央企的紀檢人員多為企業內部產生,管理不夠規范,不能監督同級黨委,監督職能受到限制。央企開啟派駐紀檢組試點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解決內部人控制的問題。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張春曉亦贊同這樣的監督方式。“通過紀檢組派駐實現一種垂直的管理,對國有資產的經營者給出了強有力的監督。從過去平行式的監督變成垂直的監督,使監督權和經營權分開,更有利于國企的發展。”
但也有央企紀檢人員認為,外部派駐進來的紀委書記,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監督工作的力度,但也有矛盾的地方。“屬于企業的人,就要參與企業的分工,受上級管理。下級監督上級,實際上是做不到的。然而,不是企業的人,同樣對企業的紀檢監察起不到太大作用。”
當前,國資委再次強調加強同級監督,但破除該難題道阻且堅。 資料圖片
“無論是派駐還是內部產生,都無法打破任命的牢籠,國企層層任命的選人用人體制突顯的問題一直存在。身份為國家干部的企業高管,與真正意義上的企業經營者存在較大差異。”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一位研究員告訴記者。
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安林認為,傳統的行政管理體制,使得一些國企高管職位成為少數官員流動和提拔的平臺。但企業是市場競爭的主體,應該讓國企高管接受市場競爭的約束,讓企業真正按照公司治理的方式去運營。
人情之難:內部的尷尬
2014年9月,中紀委網站發文這樣描述:“有的紀檢監察干部怕得罪人,對監督畏首畏尾,看到問題和沒有看到一樣,聽到反映和沒有聽到一樣,得過且過,監督缺位。有的紀檢監察干部樂于從事其他業務,黨風廉政建設反而成了副業,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紀委書記只想著與同級黨委搞好關系,不主動向上級紀委匯報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是整個紀檢監察體制出現的難題,國企的紀檢監察難題同樣存在。
過去,非53家的央企紀委書記多為企業內部成長起來的高管兼任紀委書記。2014年5月,國務院國資委要求紀委書記不再兼職。
此后,那些兼職的紀委書記陸續卸任,交流任職和派駐的紀委書記紛紛上任。仍有部分紀委書記屬于央企內部培養起來的高管。
“不管是內部高管還是派駐的高管,在企業的時間一長,容易出現兩個變化。一是被同化,二是被邊緣化。”有業內人士這樣向記者分析,過去,由于紀委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人權、財權、物權都在同級黨委的控制之下。牽涉到利益關系的監督形同虛設。如今,派駐進來的紀委書記,雖然相比之下較為超脫,但是時間一長,人情因素將成監督的一大障礙,不排除搞“和平共處”的現象出現。例如,有的紀委書記不愿意擺脫對同級黨委的依附心理,不愿意得罪人,不愿意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曾有一位紀委書記舉出“中國式過馬路”的例子來形容偶爾尷尬的人情因素。“還沒亮綠燈,大家都搶著過馬路的時候,你一個人等在路邊會顯得挺傻。如果都是陌生人,你會覺得,出于安全考慮,傻就傻吧。如果是一幫朋友過馬路,你是否能做到一個人堅守在路邊?”
今年,一個特殊的舉報案引起了業界的關注。7月27日,長虹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學軍采取公開報案方式,實名舉報董事長趙勇涉嫌嚴重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其就趙勇在合肥鑫昊等離子項目上涉嫌嚴重違法、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等有關問題向公安部、中國證監會公開報案。該案件一時間引發熱議。
像這樣的案例極為少見。在過去眾多國企腐敗案件中,因為上述原因,幾乎沒有同級紀委檢舉揭發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和黨委班子違紀違法行為的案例。
與被同化相反的是被邊緣化。“這些外部進來的高管通常被稱為‘外來戶’或‘空降兵’。可能會打亂一個企業既有的模式和思想,這樣的人進入企業面臨很多尷尬。一方面,在一個不同的環境和領域中,要發揮專長實現監督的職責;另一方面,作為企業的一員,還要逐步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而不能被同化。”一位曾在央企任職的紀委書記向記者坦言,特別是如果其考核評價、薪酬待遇等主導權在企業的話,將對其開展監督工作帶來較大影響。
人才之難:專職化的要求有多高
自去年以來,央企紀檢監察體系的一個顯著的變化就是要求企業的紀委書記專職化。
2014年4月,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書記強衛東對媒體公開表示:“國資委黨委已經明確,5月1日前,必須落實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的要求,確保專司紀檢監察。”
有專家認為,紀委書記分管其他業務,可謂角色錯位。紀委書記是監督別人的,分管其他業務,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誰來監督紀委書記分管的其他業務就成了問題,也加劇“誰來監督紀委”的問題。同時,紀委書記分管其他業務,又分散時間和精力,削弱監督和反腐敗的力度。
“將監督與管理職能分開,避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克服自身的角色沖突,可以相對超脫地去履行監督職責。”中國電信集團紀檢組長邵春保亦曾對媒體表示,避免種別人的地、荒自己的田,深耕細作監督工作,體現監督的權威、公正和實效。
為了落實專職化要求,除了各大央企總部兼職的紀委書記陸續不再分管其他業務外,一些央企的直屬單位也紛紛推進紀委書記專職化進程。
今年3月,中石化為28家直屬單位配備了專職紀委書記。選擇這28家單位的標準主要有三點:一是大,職工人數過萬人,同時黨員人數超過五千。二是行業敏感程度高,諸如油品銷售、物資裝備、工程建設等重點單位均在列。三是有在建重大工程項目。
4月,中石化再次通過“異企調配”等方式,為直屬單位配備了38名專職紀委書記,25位兼職紀委書記。目前,中石化所屬126家直屬單位全部配備了專兼職紀委書記。
這么多的專職紀委書記從哪里來?以中石化為例,派駐到直屬企業的紀委書記多在原單位的審計、紀檢等部門有著較為豐富的經驗。“但符合條件的專職人才仍然一才難求。”中石化直屬企業的一位高管坦言。
“紀委書記是企業班子成員,既要了解企業基本運營情況,又要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如何把握好中間的度,這要求紀委書記既有專業才能,又有戰略思維。”該高管如此總結。
武漢大學教授李和中認為,在一些國有企業,由于不直接參與生產經營活動,紀檢監察機構的職能存在弱化和邊緣化的傾向,必須保證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
此外,國企紀檢的辦案不同于中紀委,沒有中紀委那些專業的手段和人員。“責任重大,壓力也大,這對國企的紀檢工作和紀檢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已在紀檢崗位上工作了十幾年的一位央企監察局局長告訴記者。
作者:余智梅